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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115年度獎勵推動原住民族語言有功團體及個人獎」開始受理,請踴躍推薦或自薦參獎!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5-03-05 09:43

    壹、依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獎勵辦法第四條規定辦理。

    貳、獎勵對象:

     一、終身貢獻獎及個人獎:個人。

     二、團體獎:機關(構)、學校、公私立幼兒園、依法立案之法人及團體。

    參、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均得推(自)薦:

      一、 終身貢獻獎:致力推動原住民族語言事務二十五年以上,對國家社會有卓越貢獻,
              或因其成就帶動原住民族群整體
    聲望之提升及各界對原住民族文化及語言之關注。

      二、 團體獎及個人獎:

       (一) 對推動原住民族語言復振卓有成效之個人或團體。

       (二) 從事原住民族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三) 從事原住民族語言復振、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四) 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原住民族語言著有績效,貢獻卓著。

    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30日。

    ※報名詳情 請參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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