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育兒津貼自本(111)年8月起再調高發放額度,第1胎每月發放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第2胎每月6,000元,第3胎以上每月7,000元。 (二)就學補助發放對象為就讀一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且未就讀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與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政府機關構與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公立特殊教育學校及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者。 (三)就學補助作業自本年8月起比照育兒津貼之額度及作業模式,透由現行育兒津貼管理系統提供各核定機關進行審核作業,俾簡化受理申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