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會為協助原住民族中高齡人口重返或進入一般勞動市場,訂定旨揭計畫獎助用人單位或受僱勞工,以促進中高齡人口穩定就業。
- 獎勵名額:至多獎勵200名原住民族中高齡勞工,額滿即停止受理。
- 適用對象:
- 僱用原住民族中高齡之「用人單位」。
- 受僱之原住民族中高齡「勞工」:
(1)55歲以上原住民。
(2)40歲以上未滿55歲之原住民勞工,其用人單位以營業項目包含「農林漁牧業」、「製造業」、「營建工程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及「支援服務業」等行業別為限。
(3)受僱勞工應「連續在職達3個月」以上。
- 獎勵方式:詳見附件。
- 申請方式及時間:詳見附件。
- 審查原則:詳見附件。
二、隨函檢附本次計畫相關申請書及附件,請協助廣為宣導並鼓勵民間團體踴躍報名參加,俾利促進國民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