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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公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推動智能防災設施型農業計畫補助原則」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02-09 08:54

    壹、計畫目的:計畫目的:輔導農戶興設結構加強型溫網室設施,提升防災生產效能,生產高品質蔬果、 花卉及 其 種苗 等農 產品, 進以 提升經營效率及穩定市場供需。

    貳、補助對象及產業:

     一、對象:農民、農民團體。

      二、產業別:

     (一)蔬菜、果樹、花卉及其種苗、菇類。

     (二)花卉:國蘭、文心蘭、火鶴花之設施以汰舊換新為限(原址重蓋或舊地拆除移地重建),另申請者提供近3(109-111)年實施產期調節具分散產期供貨證明且近2(110-111)年外銷實績為持續成長者不受汰舊換新限制;申請蝴蝶蘭設施申請面積限 0.3 公頃;餘花卉品項未限制。

     (三)菇類:

      1.種類:限 香菇、木耳、草菇、洋菇之舊有設施 汰舊換新(原址重蓋或舊地拆除移地重建)可申請。

      2.輔導方式:經農業試驗所或農糧署專案輔導興建符合溫室栽培形式。

    參、申請條件:設施搭建之土地應為合法農地或符合土地編定規定之土地。
    肆、補助項目及標準:詳補助原則第八點。

    伍、計畫期程:112至115年(受理方式採隨到隨辦,另依通過預算、申請情形及經費執行等滾動檢討截止日期。)

    陸、執行方式:施工前、中及後期應通知本所辦理查核。

    柒、其他:詳見該署函文及計畫補助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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